2024年“我为鄂尔多斯写首诗”主题全国征稿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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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征稿单位

《诗刊》社

《中华辞赋》杂志社

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二、征稿主题

本次活动面向全国,征集以“我为鄂尔多斯写首诗”为主题的诗歌。通过描绘鄂尔多斯自然地理、经济社会、人文历史风貌,反映鄂尔多斯的城市变迁,展示其独特的民俗文化及骄人的发展成就。

三、征稿时间

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。

四、征稿要求

(1)要求原创首发作品,未参加过任何比赛征文活动;未公开发表、出版过。参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问题,文责自负。

(2)征集汉语新诗、旧体诗及蒙语诗歌三类作品。

汉语新诗每人限投1首,每首不得超过100行。

汉语旧体诗词曲不超过3首,赋限投1首,须符合律韵,新韵、旧韵不得混用。

蒙语诗歌每人限投1首。

(3)作品获奖后,主办方具有使用权,拥有广播电视、报刊、图书出版、网络平台、数字出版等形式传播使用的权利。参赛者递交参赛作品,即视为同意本声明。

(4)应征稿件严禁抄袭,一经发现,取消作者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,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作者自负。

五、投稿方式

(1)投稿邮箱:zhcfezs@163.com。

(2)邮件主题:我为鄂尔多斯写首诗+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;邮件正文格式:邮件主题、作品内容、个人信息。

(3)来稿作品均需注明:姓名、100字以内个人简介、身份证号、开户行、银行卡号、联系地址、手机号。用于后期发放奖金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(1)对本次征稿活动中的作品进行匿名评选,分别评出汉语新诗、旧体诗及蒙语诗歌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。

一等奖汉语新诗、旧体诗及蒙语诗歌各1名,奖金各8000元;

二等奖各2名,奖金各3000元;

三等奖各3名,奖金各2000元;

优秀奖各20名,颁发获奖证书。

(2)组委会匿名处理投稿作品后,将聘请诗歌专家审稿评选,评选结果将发布于《诗刊》《中华辞赋》《鄂尔多斯文艺》微信公众号上。获奖汉语诗歌作品择期选登于《中华辞赋》杂志,获奖蒙语诗歌作品择期选登于《鄂尔多斯文艺》蒙语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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