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囊全集白话文版 智囊全集原文及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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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智囊全集(全译珍藏本)》共分上智、明智、察智、胆智、术智、捷智、语智、兵智、闺智、杂智十部共计二十八个小类是十邵从先秦到明代智慧故事集,辑录了一千多则小故事,是一部反映古人巧妙运用智术计谋来排忧解难、克敌制胜的处世奇书。

321、李悝

【原文】

李悝谓文侯曰:“善平籴者,必谨观岁:有上、中、下熟。上熟其收自四,余四百石;中熟自三,余三百石;下熟自一,余百石。小饥则收百石,中饥七十石,大饥三十石。故上熟,则上籴三而舍一;中熟,则籴二;下熟,则籴一。使民适足,价平则止。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,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,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籴。故虽遭饥馑水旱,籴不贵而民不散,取有余而补不足也。”行之魏国,国以富强。

[冯述评]

此为常平义仓之祖,后世腐儒乃以尽地力罪悝。夫不尽地力,而尽民力乎?无怪乎讳富强,而实亦不能富强也。

【译文】

李悝(战国·魏人)对魏文侯说:“实行平籴法(由官方于丰收时买米粮储存,以备荒年时发售,来稳定粮食)必须很谨慎地观察岁收的情形。一般的丰年可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上熟收成是平时的四倍,一般农家一年可剩余四百石米粮;中熟收成是平时的三倍,剩余三百石米粮;下熟收成是平时的两倍,剩余二百石米粮。荒年也可分三等,小饥收成是一百石,中饥收成是七十石,大饥收成是三十石。所以在上熟时,由政府收购三百石,留给百姓一百石,中熟时收购二百石,下熟时收购一百石,使人民粮食足够消费,又不会因谷多而造成价格低贱。小饥时就发售小熟时所收购的米粮,中饥时发售中熟所收购的米粮,大饥时发售大熟收购的米粮。所以虽然遭遇水灾、旱灾等大小饥馑,米价不会腾贵,人民也不致离散。这是取有余来补不足的道理,若能在魏国实行,国家就可以富强。”

[冯评译文]

这是常平仓(就是义仓,汉宣帝时所设)的始祖。后世一些迂腐的儒者,却以竭尽地力来责罪李悝。不竭尽地力难道要竭尽民力吗?难怪这些不敢谈富强之道的腐儒,实际上也没能力能让国家富强。

322、朱熹

【原文】

乾道四年,民艰食,熹请于府,得常平米六百石赈贷。夏受粟于仓,冬则加息以偿;歉,蠲其息之半,大饥尽蠲之。凡十四年,以米六百石还府,见储米三千一百石,以为“社仓”,不复收息。故虽遇歉,民不缺食,诏下熹“社仓法”于诸路。

[冯述评]

陆象山曰:

“仓固为农之利,然年常丰,田常熟,则其利可久;苟非常熟之田,一遇岁歉,则有散而无敛;来岁秧时缺本,乃无以赈之,莫如兼制平籴一仓,丰时籴之,使无价贱伤农之患;缺时粜之,以摧富民封廪腾价之计,析所籴为二,每存其一,以备歉岁,代社仓之匮,实为长便也,听民之便,则为社仓法;强民之从,即为青苗法矣,此主利民,彼主利国故也。”

今有司积谷之法,亦社仓遗训,然所积只纸上空言,半为有司干没,半充上官,无碍钱粮之用。一遇荒歉,辄仰屋窃叹,不如留谷于民间之为愈矣。噫!

何良俊《四友斋丛说》云:

“今之抚按有第一美政所急当举行者;要将各项下赃罚银,督令各府县尽数籴谷;其有罪犯自徒流以下,许其以谷赎罪。大率上县每年要谷一万,下县五千。两直隶巡抚下有县凡一百,则是每年有谷七十余万,积至三年,即有二百余万矣。若遇一县有水旱之灾,则听于无灾县分通融借贷,俟来年丰熟补还,则东南百姓可免于流亡,而朝迁于财赋之地永无南顾之忧矣。善政之大,无过于此!”

【译文】

宋孝宗乾道四年,人民缺乏粮食,朱熹求救于州府,借到常平米六百石来施救,夏天从社里的谷仓借米粮,冬天加利息偿还。歉收时免除一半利息,大饥荒时利息全免。十四年后,六百石米全数还给州府,尚有储米三千一百石,做为社仓,不再收利息。所以虽然遭到歉收,人民也不担心缺乏粮食。孝宗于是下诏,使朱熹的社仓法在各路推行。

[冯评译文]

陆象山(名九渊)说:

“社仓固然是为农民的利益着想,然而要常年丰收,这种制度才可保持长久,如果不是可常年丰收的田地,一遇到歉收,则社仓的米只有借出而没有收入,来年播种时缺少种子,仍然没有办法施救。不如同时设立一个平籴仓,丰收时买入米粮,防止价贱伤农的祸害;歉收时出售米粮,以防止富家屯积粮食,抬高价格来获取暴利。把买进来的米粮分存两个仓库,其中一个仓库的存粮保留起来,不随便使用,以为歉收的年头所用,用这种方法来替代动辄匮乏的社会,显然比较实用。”

顺从人民的方便,是社仓法;强制人民听从的,则是青苗法。是因为前者主张利民,后者主张利国的缘故。

当今官吏积存谷物的方法,也是社仓的遗训。然而所积的只是纸上的空言,一半已被负责官吏据为己有,一半变成朝廷非正常调用的钱粮来源。一碰到荒年歉收,除了摇头叹息,一点办法也没有,还不如不要设置,单纯地把谷物留在民间的好。唉!

何良俊(明,松江 华亭人,字元朗)《四友斋丛说》说:

“当今地方首长的真正德政,当务之急是将各项赃款及罚银,督促各府县隶全数购买谷物。犯徒刑、流放以下的罪犯,准他们用谷物来赎罪。大致上大县每年要买谷一万石,小县要买五千石。两直隶巡抚之下有一百个县,则每年就有七十多万石谷物。累积三年之后,就有两百多万石了。如果遇到一个县有水旱灾,就向无灾害的县通融借贷,来年丰收补还,则各地百姓就免于流离逃难,而朝廷对那些供应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税收地区,也永远不需忧心荒年歉收的问题。最大的德政,没有比这样更好了。”

323、程颢

【原文】

河东路财赋不充,官有科买,则物价腾踊,岁为民患。明道先生度所需,使富家预备,定其价而出之。富室不失息,而乡民所费比旧不过十之二三。民税粟常移近边,载往则道远,就籴则价高。先生择富民之可任者,预使购粟边郡,所费大省。用富民而不扰,是大经济,亦由廉惠实心,素孚于民故。不然,令未行而谤已崩矣。

【译文】

宋朝时,由于河东路的税收不够充裕,政府课征货物税,却使得物价上涨,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。明道先生程颢于是仔细算出政府所预定课征的粮食数量,由地方上有存粮的富强人家定价出售给地方政府。如此一来,富者不损失正常的利润,而乡民的花费一下子降到原来的十分之二、三。

百姓的贡赋常常必须转运到边境,做为防御军队的军粮,专程运送过去路程太遥远,临时就地买粮食又会刺激价格上涨。明道先生于是选用信任的富民,预先在边郡购买粮食,节省了很大的花费。

[冯评译文]

任用富民而不过分剥削他们,实在是最佳的经世安民的方法,然而这也由于程明道廉洁爱民的心,一向受人民信任的缘故。不然政令尚未实施,而流言已满天飞了。

324、周忱

【原文】

周文襄公巡抚江 南,时苏州逋税七百九十万石。公阅牒大异,询父老,皆言吴中豪富有力者不出耗,并赋之贫民,贫民不能支,尽流徙。公创为平米,官田民田并加耗。苏税额二百九十余万石。公与知府况钟曲算,疏减八十余万。旧例不得团 局收粮,公令县立便民仓水次,每乡图里推富有力一人,名粮长,收本乡图里夏秋两税,加耗不过十一。又于粮长中差力产厚薄为押运,视远近劳逸为上下,酌量支拨,京、通正米一石支三,临清、淮安、南京等仓以次定支,为舟樯剥转诸费。填出销入,支拨羡余,各存积县仓、号“余米”。米有余,减耗,次年十六征,又次年十五,更有羡。

正统初,淮、扬灾,盐课亏,公巡视,奏令苏州等府拨剩余米,县拨一二万石,运贮扬州盐场,准为县明年田租,听灶户上私盐给米。时米贵盐贱,官得积盐,民得食米,公私大济。公在江 南二十二年,每遇凶荒,辄便宜从事,补以余米,赋外更无科率。凡百上供,及廨舍、学校、贤祠、古墓、桥梁、河道修葺浚治,一切取给余米。

[冯述评]

其后户部言济农余米,失于稽考,奏遣曹属,尽括余米归之于官。于是征需杂然,而逋负日多。夫余米备用,本以宽济,一归于官,官不益多而民遂无所恃矣。试思今日两税,耗果止十一乎?征收只十五,十六乎?昔何以薄征而有余,今何以加派而不足,江 南百姓安得不尸祝公而追思不置也。

何良俊曰:

“周文襄巡抚江 南一十八年,常操一小舟,沿村逐巷,随处询访。遇一村朴老农,则携之与俱卧于榻下,咨以地方之事。民情土俗,无不周知。故定为论粮加耗之制,而以金花银,粗细布,轻赍等项,裨补重额之田,斟酌损益,尽善尽美。顾文僖谓‘循之则治,紊之则乱’,非虚语也。自欧石冈一变为论田加耗之法,遂亏损国课,遗祸无穷。有地方之责者,可无加意哉!”

【译文】

明朝人周文襄公(周忱,字恂如,吉水人,谥文襄)任江 南巡抚时,苏州地方欠税有七百九十万石。文襄公阅览公文后非常惊异,询问地方父老,都说是吴郡地方富豪有财力的人不肯缴纳运送途中折损的耗米,转由贫民负担。贫民缴交 不出,只好流离四散。

文襄公于是首创平米的方法,官田,民田一律加征运送折损的数量。苏州的税额有二百九十余万石,文襄公与知府况钟(靖安人,字伯律)详细计算,[好帮手。]宽减八十多万石。

依照旧例,团 局不可收粮,文襄公命令各县设立便民仓。水边屯驻所每乡在村里役吏中,推选一个有力的人,称之为“粮长”,负责征收本乡村里夏秋两季的税,加收耗米比例不得超过十分之一。

此外,又在粮长之中依财力的多寡选派押运的人,视路途的远近与劳力的份量支付酬劳,运到京师、通州应交 米粮的数量一石支付三斗,临清、淮安、南京等仓,依同样标准订定支付数目,做为舟船转运的各种费用。

整顿支出和收入,支付后所余的米,分别存积在县仓,称之为“余米”。所收得所米粮立刻超出原来折损的部份,第二年超收得十分之六,第三年又超收十分之五,米粮遂剩余更多。

英宗正统初年,淮陽有灾害,盐税亏损。文襄公巡视时,奏请朝廷诏令苏州等府拨付余米,每县拨十二万石,运到扬州盐场,可抵第二年的田租,听任制盐人家缴私盐来换取米。当时米价贵,盐价廉,官府可以存盐,而人民有米吃,公私都得到好处。

文襄公在江 南二十二年之间,每遇凶灾荒年,就相机行事,用余米来补救。除了田赋之外,没有征收任何额外的税,凡是各种进贡,及官署、学校、祠堂、古墓、桥梁、河道的修理整治,一切都从余米支付。

[冯评译文]

后来户部说救济农民的余米,失于常理考核,奏请派官吏将余米完全收归官府,于是征税名目繁杂,而百姓欠税的情形也愈来愈多。

储备余米,本来是要救济人民的,完全收归官府后,公家不见得增加多少存粮,而人民却失去依靠。试想当今春秋两次征收的耗米,真的只收十分之一吗?还是征收十分之五、,十分之六呢?从前为什么税收少而有剩余,现在为什么加重税赋反而不够用?

江 南的百姓怎能不怀念文襄公,而且对他祭祀不断呢?

何良俊说:

“周文襄任江 南巡抚十八年,常常乘坐一艘小船,沿着村里巷道,到处探访,遇到一个纯朴的老农夫,就将他带回来,安排在榻下,问他地方上的事,民情习 俗,无不一清二楚。因而定出论粮征收耗米的制度。

顾文僖认为顺着民情就会安定,逆着民情则天下大乱,绝不是假话。

但是自从欧石罔改变为论田征收耗米之后,就败坏了国家的税务税,留下无穷的祸害。治理地方政事的人,能不留意吗?”

325、樊莹

【原文】

樊莹知松江 府。松赋重役繁,自周文襄公后,法在人亡,弊蠹百出,大者运夫耗折,称贷积累,权豪索偿无虚岁,而仓场书手移新蔽陈,百计侵盗。众皆知之,而未有以处。莹至,昼夜讲画,尽得其要领,曰:“运之耗,以解者皆齐民,无所统一,利归狡猾,害及良善。而夏税军需,粮运纲费,与供应织造走递之用,皆出自秋粮,余米既收复粜,展转迂回,此弊所由生也。”乃请革民夫,俾粮长专运,而宽其纲用以优之;税粮除常运本色外,其余应变易者,尽征收白银,见数支遣。部运者,既关系切身,无敢浪费,掌计之人又出入有限,无可蔽藏;而白银入官,视输米又率有宽剩,民欢趋之。于是积年之弊十去八九,复革收粮团 户,以消粮长之侵渔;取布行人代粮长输布,而听其赍持私货,以赡不足。皆有惠利及民,而公事沛然以集。巡抚使下其法于他州,俾悉遵之。

[冯述评]

可以补周文襄与况伯律所未满。

今日粮长之弊,又一变矣。当时何以策之?

【译文】

明朝人樊莹(常山人,字廷璧)任松江 府知府时,松江 的赋税繁重,自从周文襄公以后,法令虽还是原来的法令,但负责执行政的官员已多非其人,因此弊病百出,其中较严重的是运输时耗损问题,公家累积了很沉重的债务,有权势的家族每年都要求偿还,而掌理仓库的文书人员又想尽各种方法侵占窃取。众人都知道这种事,却也想不出怎么处理。

樊莹到任以后,先是每天谨慎地了解筹划,很快就完全把握解决问题的要领。

他以为,运送时有所耗损,主要是因为运夫无人统一指挥,于是一些狡诈之徒有机会从中动手脚,倒楣的却是一些老实善良的人。而依照原来的规定,夏季的田赋是供给军队的需要,而运粮食与供应织造递送的费用,都出自秋粮,往往必须往后运送,耗损既多,弊病也由此发生。

于是樊莹上请不招募民间的运夫,使用粮长的专职运送来替代,而宽减各种货物的费用来优待他,税赋除了常运米以外,其余的一律征收白银,这样一来,那些被派遣专职运粮的人,因为与切身利害有关,都不敢浪费,而掌管收纳计算的人,因出入的数量都有明确的记载,无法私自吞没,而以白银来纳税,人良的负担反而比用粮食减轻,因此人民也乐意配合,于是累积多年的弊病一下子除去了十分之八、九。

又革除收购米粮的囤积户,以减少粮长的侵占,又以民间商人来代粮长运送布匹,而以淮许其顺道运送私人的商品贩卖,做为帮公家运送的代价,巡抚下令其他各州都实行这些方法。

[冯评译文]

樊莹的做法可以补充周文襄与钟伯律所不足之处。

而当今粮长的弊病又不同了,当事的人该如何来策划呢?

326、陈霁岩

【原文】

陈霁岩知开州,时万历己巳,大水,无蠲而有赈,府下有司议,公倡议:极贫谷一石,次贫五斗,务沾实惠。放赈时编号执旗,鱼贯而进,虽万人无敢哗者。公自坐仓门小棚,执笔点名,视其衣服容貌,于极贫者暗记之。庚午春,上司行牒再赈极贫者,书吏禀出示另报,公曰:“不必也!”第出前点名册中暗记极贫者,径开唤领,乡民咸以为神,盖前领赈时不暇妆点,尽见真态故也。

陈霁岩在开州。己巳之冬,仓谷几尽,抚台命各州县动支在库银二千两籴谷。此时谷价腾踊,每石银六钱,各县遵行,派大户领籴,给价五钱一石,每石赔已一钱,耗费复一钱,灾伤之余,大户何堪?而入仓谷止四千石,是上下两病也。公坚意不行,竟以此为参。以灾年仅免,至庚午秋,州之高乡大熟,邻境则尽熟,谷价减至三钱余。方申抚台动支银二千两,派大户分籴,报价三钱,即如数给之。自后时价益减至二钱五分。大户请扣除余银,公笑应之曰:“宁增谷,勿减银也。”比上年所买,多谷三千余石,而大户无累赔。报上司外,余谷七百余石,则尽以给流民之复业者。先是本州土城十五,连年大雨灌注,凡崩塌数十处。庚午秋,当议填修,吏请役乡夫,公不许。会有两年被灾,流民闻已蠲荒粮,思还乡井。因遍出示招抚,云:“亟归种麦,官当赈尔。”乃出前大户所籴余谷,刻期给散。另出四五小牌于各门一里外,令各将盛谷袋,装土到城上,填崩塌处。总甲于面上用印,仓中验印发谷,再赈而城已修完。

北方州县,唯审均徭为治之大端。三年一审,合一州八十八里之民,集庭而校勘之,自极富至极贫,定为九则,赋役皆准此而派。区中首领,有里长、老人、书手,官唯据此三等人,三等人因得招权要贿。公莅任,轮审均徭尚在一年后,乃取旧册,查自上上至下上七则户,照名里开填,分作二簿。每日上堂,辄以自随,或放告,或听断,或理杂务,看有晓事且朴实者,出其不意,唤至案前,问是“何里人”,就摘里中大户,问其“家道何如,比年间,何户骤富,何户渐消”,随其所答,手注簿内,如此数次,参验之,所答略同。又一日,调查农民,本州概有二百余人。即闭之后堂,各给一纸,令开本里自万金至百金等家,严戒勿欺。又因圣节,先扬言齐点各役。至期,拜毕,即唤里老、书手到察院,分作三处,各与纸笔,令开大户近年之消乏者,或殷厚如故,不必开也。以上因事采访,编成底册。审时一家人齐跪下堂,公自临视,择其中二三笃实人,作为公正,与里长同举大户应升应降诸人。因知底册甚明,咸以实举,遂从而酌验之,顷刻编定。一日审四五里,往往州官待百姓,不令百姓待州官也。[边批:只此便是最善政。]

【译文】

陈霁岩任开州知府时,明神宗万历己巳年发生大水灾,没有减免税赋但有放粮救济。府中官吏共同商议救灾方法,陈霁岩建议最贫穷的发一石谷物,次贫的五斗,一定要给百姓能得到真正的救济。发放救济品时都加以编号,让灾民拿着号码旗依次前进,虽然上万人,无人敢吵闹争先。陈霁岩亲自坐在仓库门口的小棚下,拿着笔点名,看他们的衣服容貌,特别把最贫困的人记下来。

庚午年春,上级有公文通知再次救济最贫困的人,文书官禀告得再出告示寻求这批贫户,陈霁岩说不必,拿出以前点名册中作暗记的贫户,直接通知他们来领,乡民都非常惊讶陈霁岩对民间实况神准无比的理解。因为前次领救济品的人,都来不及装饰,完全可以看出贫户的真实面貌。

陈霁岩任职开州时,万历己巳年冬天,仓库中米谷的存量几乎用尽,抚台命令各州县动用公库的存银二千两买谷物。然而此时谷价大涨,每石要花费银子六钱,其他各县都遵照办理,且派地方殷实大户负责供应官府所需购买的谷物,统一给价一石谷子银子五钱,大户们每石已经赔一钱,正常的损耗又费一钱。在灾害发生已饱受损伤的状况下,又得负担这样的损失,大户怎么能承受得了?因此收购入仓的谷物只有四千石而已。如此一来,造成官方与民间同时受害,陈霁岩坚持不肯遵行,最后却因这件事被弹劾,因逢荒年才被赦免。

到庚午年秋天,开州地势高的乡里大熟,邻境的收成也都很好,谷价因而降到每石三钱多。陈霁岩此时才上报巡抚动用官银千两收购大户的谷子,报价每石三钱,谷子一到就如数给付。在收购期间谷价又降到每石二钱五分,大户请求官方扣回超付的银两,陈霁岩笑着说:“只要能多收购谷子就好,不考虑把收购价格降为二钱五分。”结果同样的钱,比去年各县所买的多出三千多石,而大户也不会一再赔钱。除了定额上报外,多余的七百石谷物,全数分给流落他乡的贫民回来复业。

先前本州的土城有十五座,因连年大雨浇灌,崩塌了数十处。庚午年秋天,商议填土修补,官吏请求在乡里征调役夫,陈霁岩不准。正逢这两年灾害,流浪他乡的贫民听说田赋免除,都想回乡,陈霁岩因而到处出告示,劝诱他们赶快回乡种麦,官府会给予救济。于是拨出以前从大户收购的余谷,限期发放给他们。

此外,在各城门一里外,挂出四,五个小告示牌,命令领谷的人,各用个人装谷的袋子,先装泥土送到城上崩塌处去填补,乡里的总管在袋子上盖过印后,拿到谷仓查验再发谷。救济贫民的工作完成后,城也修复好了。

北方的州县以审核徭役的均等与否当作是处理政事的根本。每三年审核一次,聚集一州八十八里的人民于一处而校勘。从极富到极贫定为九等,赋役都依这个标准来排定。由于每区的首领有里长,老人与文书,官府都依据这三种人所定的为标准,因此这三种人大权在握,往往借此向人民索贿。

陈霁岩到任后,徭役的审查工作还有一年,他就把旧的纪录拿出来,查出从上上等到下上等七级中,依照各里分写两册。每天上公交,都随时带在手边。有时人民来申告,有时审判案子,有时整理杂务,看到有懂事而朴实的人,就出其不意地把他叫到案前。问他是哪一里人。选出那一里中的大户,问他大户的家道如何?近年来有哪一户骤然富裕?哪一户渐渐没落?再随手把他的回答记在簿子上。如此这般,经过几次验证之后,所得的答复大致相同。

又有一天查点农民,州内有大概有二百多人,就把他们关在后厅,发给各人一张纸,命令他们写出本里中拥有万金到百金的人家,并严厉地警告他们不可欺骗。

陈霁岩也借着皇帝的生日,事先宣布要要查点徭役,节日来到,大家行礼完毕,就把里长、老人、文书叫到都察院来,分为三处,个别给他们纸和笔,命令他们写出近年来逐渐没落的大户,依旧富有的不必写。就把这些采访到的事,编成册子,留作以后的根据。

等到审查的时候,一家人都跪在堂下,陈霁岩亲自检视,选择其中两三个忠厚诚实的人做为代表,与里长等人一起举出大户,哪些人该升级,哪些人该降级,他们都知道册子里记录得很详细,于是都诚实地举出来,简单的加以斟酌验证,很快就编定出来。一天之中可以审核四,五里,而且在审核过程中,往往是官府万事齐备等百姓来,而不同于以往百姓苦候官府缓慢冗长的审核作业。

327、赵抃黄震

【原文】

赵清献公熙宁中知越州。两浙旱蝗,米价踊贵,饥死者相望。诸州皆榜衢路立告赏,禁人增米价。[边批:俗吏往往如此。]公独榜通衢,令有米者增价粜之。于是米商辐辏,米价更贱。

[冯述评]

大凡物多则贱,少则贵。不求贱而求多,真小人也。

抚州饥,黄震奉命往救荒,但期会富民耆老,以某日至,至则大书“闭籴者籍,强籴者斩”八字揭于市,米价遂平。

【译文】

赵清献(赵抃)在宋神宗熙宁年间任越州知州。两浙地方闹旱灾与蝗害,米价昂贵,饿死了很多人。各州都在要道上贴榜文,赏赐告发哄抬米价的人,只有赵清献贴出的榜文是命令有米的人,官府可以提高价钱向他收购。于是米商都聚集到越州来,米价也就低了下去。

[冯评译文]

凡是物品多价格就低廉,少则昂贵。不刻意压低米价而想办法增加供应,赵清献真是个有见识的人。

抚州闹饿荒,黄震奉命前往救灾,他只与当地的富人和长老约定某日见面,到抚州以后,却只写着:“有米而屯积不售者抄家,强行买米的处斩。”公布在市场,米价立刻就降低下来。

328、富弼滕元发原杰

【原文】

富郑公知青州。河朔大水,民流就食。弼劝所部民出粟,益以官廪,得公私庐室十余区,散处其人,以便薪水。官吏自前资,待缺,寄居者,皆赋以禄,使即民所聚,选老弱病瘠者廪之,仍书其劳,约他日为奏请受赏。率五日,遣人持酒肉饭糗慰籍,出于至诚,[边批:要紧。]人人为尽力。山林陂泽之利,可资以生者,听流民擅取,死者为大冢埋之,目曰丛冢。明年,麦大熟,民各以远近受粮归,募为兵者万计。帝闻之,遣使褒劳。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,为粥食之,蒸为疾疫,或待哺数日,不得粥而仆,名救之而实杀之。弼立法简尽,天下传以为式。

[冯述评]

能于极贫弱中做出富强来,真经国大手。

滕元发知郓州,岁方饥,乞淮南米二十万石为备。[边批:有此米便可措手。]时淮南、京东皆大饥,元发召城中富民,与约曰:“流民且至,无以处之则疾疫起,并及汝矣。吾得城外废营地,欲为席屋以待之。”民曰:“诺。”为屋二千五百间,一夕而成。流民至,以次授地,井灶器用皆具。以兵法部勒,少者炊,壮者樵,妇汲,老者休,民至如归。上遣工部郎中王右按视,庐舍道巷,引绳棋布,肃然如营阵。右大惊,图上其事。有诏褒美,盖活万人云。

[冯述评]

祁尔光曰:“滕达道之处流民,大类富郑公。富散而民不扰,腾聚而能整,皆可为法。”

成化初,陕西至荆、襄、唐、邓 一路,皆长山大谷,绵亘千里,所至流逋藏聚为梗,刘千斤因之作乱,至李胡 子复乱,流民无虑数万。都御史项忠下令有司逐之,道死者不可胜计。祭酒周洪谟悯之,乃著(流民说),略曰:“东晋时,庐、松、滋之民流至荆州,乃侨置滋县于荆江 之南。陕西,雍州之民流聚襄陽,乃侨置南雍州于襄水之侧。其后宋,滋遂隶于荆州,南雍遂并于襄陽,迄今千载,宁谧如故。此前代处置得宜之效。今若听其近诸县者附籍,远诸县者设州县以抚之,置官吏,编里甲,宽徭役,使安生理,则流民皆齐民矣,何以逐为?”李贤深然其说。至成化十一年,流民复集如前,贤乃援洪谟说上之。[边批:贤相自能用言。]

上命副都原杰往莅其事,杰乃遍历诸郡县深山穷谷,宣上德意,延问流民,父老皆欣然,愿附籍为良民。于是大会湖、陕、河南三省抚按,合谋佥议,籍流民得十二万三千余户,皆给与闲旷田亩,令开垦以供赋役,建设州县以统治之。遂割竹山之地置竹溪县,割郧津之地置郧西县,割汉中洵陽之地置白河县,又升西安之商县为商州,而析其地为商南、山陽二县,又析唐县、南陽、汝州之地为桐柏、南台、伊陽三县,使流寓土著参错而居,又即郧陽城置郧陽府,以统郧及竹山、竹溪、郧西、房、上津六县之地,又置湖广行都司及郧陽卫于郧陽,以为保障之计。因妙选贤能,荐为守令,[边批:要着。]流民遂安。

今日招抚流移,皆虚文也。即有地,无室庐;即有田,无牛种。民何以归?无怪乎其化为流贼矣。倘以讨贼之费之半,择一实心任事者专管招抚,经理生计,民且庆更生矣,何乐于为贼耶?

【译文】

宋朝人富弼任青州知州时,河朔地方发生水灾,人民流离他乡讨生活,富弼劝导所属的民众捐出米粮,加上官府的粮食,找到公私的房屋十多处,分开来安置这些灾民,以进行救济工作。

对那些待缺寄居的官吏,富弼都发给他们薪饷,派他们到这些灾民所住的地方,选老弱疾病的人给予食物,富弼记下他们的功劳,约定将来奏请朝廷赏赐,大略每五天,就派人送酒肉干饭去慰劳流民,由于富弼心意真诚,对每人的处境皆有周全的考虑和安排,因此人人都肯尽力。

山林泽中可供养活人民的自然资源,富弼准许灾民随需取用。并建筑大坟来埋葬死者,称之为“丛冢”。第二年,麦子收成很好,这些来自各地的灾民各依路途远近领取粮食回乡,富弼并从这些灾民中,招募了上万名士兵。皇帝听到这件事,特别派使者来褒扬富弼。

以前救灾的人,都只是把人众聚集在城里,供应稀饭,然而人众一集,卫生状况太差,往往引发恶性瘟疫,很多人吃不了几天稀饭就病死了,名义上是救人,而实际上是杀人。

富弼立法简便完善,天下的人都把他当作典范。

[冯评译文]

能在灾难后国家最贫弱的状况下,不仅解决贫困的问题,又进一步让国家富强起来,富弼真是处理国事的能手。

宋朝人滕元发(东陽人,字达道)任郓州知州时,正逢饥荒岁月,就请得淮南的米粮二十万石作救灾工作的预备。

当时淮南和京东一带发生大饥荒,滕元发请来城中的富豪,和他们约定说:“流离失所的灾民就要来到,如果不安置他们,就会发生瘟疫,也会波及你们。我找到城外的废营地,想用草席搭建屋子来安置他们。”富豪都答应后,二千五百栋席屋一夜 之间就搭建完成。

灾民来到之后,依次分配给他们一个地方,井、灶、器具都很齐全。滕元发用兵法约束他们,少年人煮饭,壮丁砍柴,妇女汲水,老人休息,人民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。皇帝派遣工部郎中王右来巡视。房舍巷道方正整齐,犹如军营一般。王右大惊,绘图将此事禀奏皇帝,皇帝下诏表扬。因为滕元发此举,救活了上万人。

[祁尔光评]

滕达道处置灾民的方法类似富弼,富弼将他们分散而不骚扰,滕达道将他们聚集而能整合,都可效法。

明宪宗成化初年,陕西到荆州,襄陽,唐,邓 一带,一路上都是高山深谷,绵延千里。流窜的人往往藏聚在此为盗,从刘千斤借机作乱,到李胡 子又乱,流亡的人不下几万。都御史项忠(嘉兴人,字荩臣)下命所属的官吏去清剿,战乱一起,因之而死的人不可胜数。

祭酒(官名,尊敬的称呼)周洪谟(四川长宁人,字尧弼)心生怜悯,就著述《流民说》,大略是说:“东晋时,卢松滋一带的人民流亡到荆州,官方就重新乔建滋县在荆江 南方。陕西雍州的人民流亡到襄陽,就把南雍州建置在襄水边。后来松滋遂属于荆州,南雍遂属于襄陽,到如今已过了一千年,依然安宁无事,这是从前处理得宜的效果。现在如果让流落各县的人在这些县附上户籍,距各县尚远的人,为他们设新州县来安抚他们,派官吏管理,编里甲,宽减徭役,使人民生活安定,那么流民就可以成为正常的平民了,怎么需要清剿他们呢?”

李贤认为他说得很对。

成化十一年,流民又像以前一样聚集,李贤就引用周洪谟的说法奏报宪宗,宪宗命副都尉原杰前来办理,原杰走遍各郡县,深入山谷,宣扬宪宗施予流民的恩德,父老都高兴地愿意附借作平民。

杰于是会合湖广、陕西、河南三省的巡抚和按察史,共同商议,将流民十二万三千多户正式编定户籍,分配空旷的土地,命令他们开垦以缴付赋税,建设州县来统治他们,于是划分竹山地方设置竹溪县,划分郧律地方设置郧西县,划分汉中洵县的地方设置白河县,原杰又升西安的商县为商州,而分一部份土地设商南、山陽二县,又分唐县、南陽、汝州的土地设桐柏、南台、伊陽三县,使流窜的土著参杂居住,又在郧陽城设置郧陽府,以统治郧县及竹山、竹溪、郧西、房、上津六县。此外,也设湖广行都司及郧陽卫在郧陽,以为军事屏障,妥善选任贤能的人,推荐为太守(县令),流民遂安定下来。

[冯评译文]

当今安抚流亡的人,都是虚应故事。即使有地,也没有房舍;即使有田,也没有耕牛。人民怎么安居?难怪他们要转变为流窜的盗匪。假使能运用讨贼的一半花费,选一个忠实肯做事的人,专门负责招抚流民,解决他们的生计,人民将欢庆重生,怎么会愿意做资贼呢?

329、刘涣

【原文】

治平间,河北凶荒,继以地震,民无粒食,往往贱卖耕牛,以苟岁月。是时刘涣知澶州,尽发公帑之钱以买牛,明年震摇息,逋民归,无牛可耕,价腾踊十倍,涣以所买牛,依元直卖与,故河北一路,唯澶州民不失所。

【译文】

宋英宗治平年间,河北发生大灾荒,接着又地震,人民粮食一空,往往把耕牛廉价出售,苟延度日。刘涣(字仲章)当时在澶州任知州,把公款全拨出来买牛。第二年,地震停了,离散的人都回来,却没有牛耕田,牛价上涨十倍。刘涣将所买的牛依原价卖出,所以河北路各州,只有澶州人民不致流离失所。

330、吴潜

【原文】

先是制置使司岁调明、温 、台三郡民船防定海,戍淮东、京口,船在籍者率多损失。每按籍科调,吏并缘为奸,民甚苦之。吴潜至,立义船法,令三郡都县各选乡之有材力者,以主团 结。如一都岁调三舟,而有舟者五六十家,则众办六舟,半以应命,半以自食其利,有余赀,俾蓄以备来岁用。凡丈尺有则,印烙有文,调用有时,著为成式。其船专留江 浒,不时轮番下海巡绰。船户各欲保护乡井,竟出大舟以听调发,旦日于三江 合兵,民船阅之,环海肃然。设永平寨于夜飞山,统以偏校,饷以生券,给以军舰,使渔户有籍而行旅无虞。设向头寨,外防倭丽,内蔽京师。又立烽燧,分为三路,皆发轫于招宝山,一达大洋壁下山,一达向头寨,一达本府看教亭。从亭密传一牌,竟达辕帐,而沿江 沿海,号火疾驰,观者悚惕。

[冯述评]

海上如此联络布置,使鲸波蛟穴之地如在几席,呼吸相通,何寇之敢乘?

【译文】

宋朝时,先前制置使司(官署名)每年征调明、温 、台三郡的民船,防守定海,戍守淮东、京口。民船被登录在籍的,大抵都会遭受损失,因为每回进行征调,官吏便借此作奸索贿,成为民间的大患。

吴潜(字毅夫,号履齐)到任后,订立“义船法”。命令三郡所属的县,分别选出各乡里中有财力的人联合起来。如果一郡每年要调三艘船,而有船的人有五、六十家,就由这些船主共同准备六艘船,一半用来应付制置使司征调,一半用来自己谋利,得到多余的利润就储蓄起来预备明年使用。

义船的长短有一定的标准,有相同的火印记号,征调都有定时,并写成规则。这些船专留在江 边,不时轮流出海巡逻,船户都想保护自己的家乡,争着派出大船听候调发。因此每天在三江 会合兵船,民船检阅,海域因而非常安定。

吴潜又在夜飞山设永平寨,以一些次级军官负责统领,用国家粮券为薪饷,由官方供给军船,使渔家都编有户籍,使来往的旅客没有安全上的顾虑。

另外,又设置向头寨,对外防御倭寇及高丽海贼,对内保护京师;又设立烽火传递军情,分为三路,都从招宝山出发,一到大洋壁下山,一到向头寨,一到本府看教亭。而从看教亭设置一道秘密令牌,直到总部军营,做为来往传递军情之用,因此沿江 沿海但见军令,信号随时往来传递,看到的人都不觉畏惧警惕。

[冯评译文]

这样的联络装置,使海中险要的地势,置于案桌之上,声息相闻。海贼哪里还敢作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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